《经济日报》:厘清虚拟形象权利归属与行使边界,勿拖沓!
2024-10-22
杭州互联网法院近日就涉 虚拟数字人 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杭州某网络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其承担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含维权费用)12万元的法律责任。这一案例为规范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融合发展带来启示。虚拟数字人是商家用多种数字技术手段打造的虚拟形象,体现了技术与艺术的结合。然而,不可一味沉迷于 虚拟 ,一些 真相 还是需要弄明白:有必要厘清这一技术的权利归属和行使边界。 从营销应用层面看,虚拟数字人并非自然人。在虚拟数字人的运行过程中,其有既定算法也有技术规则,还具备运算能力和学习能力,这些都离不开开发设计者的干预、选择。进一步说,虚拟数字人只是作者进行创作的工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