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晓宏:短视频版权治理的几点思考
2024-10-30

视频无论短还是长,首先需要界定其是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考量一个作品时,应当更注重稀缺性和价值。 短视频治理应该治理到要害上。版权治理也要考量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讲话,为新时期版权工作指明了方向。  本次研讨会聚焦短视频版权治理,非常有意义。短视频现在是版权领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这个问题学术性很强,实践性也很强,我有一点初步的思考。  第一个概念是 短视频 的概念。关于视频的概念是没有异议的,关键是短视频的 短 ,怎样理解,多长时间的视频是短视频?有的说是5分钟以内,有的说是1分钟以内,还有的认为十几秒就可以。总之,长短是相比较而言的概念,不是法律概念。这个概念跟今天研讨会的主题——短视频的版权治理有直接的关系,但不是充分必要的关系。因为视频无论短还是长,首先需要界定是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为只有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才能适用于 版权治理 这个概念。  第二个概念是作品的概念。我认为,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作品的概念进行了新的界定。即:具有独创性,是智力成果,能以某种形式呈现。只有符合这三个特征,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伯尔尼公约》里对作品定义也有类似规定。  这里存在一个很大的难点,就是具体到一个作品的时候,比如说某个文字作品、绘画作品或者音乐作品有没有独创性?这个独创性的标准是什么?此外,智力成果如何认定,我觉得这些需要具体分析,需要司法与行政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相关文化领域的企业共同研究,才能进行更科学合理的治理、规范、引导和发展。  第三个概念是 合理使用 的概念。这次修改《著作权法》,引入了《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合理使用的范围与使用的数量是否是 个别的 ,有没有因为 合理使用 而影响作品传播?有没有因这种传播而减损作者的经济利益,具体到某个作品时需要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具体的诉讼与纠纷,需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里研究、判定。  《著作权法》明确了作品是智力成果,具有独创性。现在的作品数量井喷式增长。30年前纸质图书、长篇小说每年不超过1000部,现在的网络长篇小说每年至少有1000万部。以摄影为例,30年前挂历上面那种高质量的照片,现在使用手机也可以拍出来,所以说, 独创性 概念、 智力成果 概念一定是与时俱进的概念。如果说用静止的观念衡量,我们就会陷入迷茫,关键是在版权保护上要耗费巨大的社会成本。  我注意到有的法官在版权诉讼与纠纷的判定中,比较注意作品在传播过程中有无产生经济价值,并作为判赔的一个标准,这是符合《著作权法》立法精神的,也是实事求是的。以前,只有专业人士从事创作,现在更多的是非专业人士在创作,而且创作的数量巨大,远远超出了社会的总需求。更需要关注的是:对大多数作品,其创作者是希望得到广泛传播的,大多数的作者只要求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并不主张财产权。  我曾经建议,比如,基于自愿,权利人放弃财产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保留财产权中的复制权。以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有效减少诉讼并大大降低社会成本。基于自愿和自治原则是《著作权法》的重要原则,只要基于自愿,就符合《著作权法》,这样处理会化解很多矛盾。  我认为,考量一个作品时,应当更注重稀缺性和价值。以短视频来说,有一些很短,但是价值很大。比如,一些短视频是影片非常核心的段系,但是如果权利人愿意放弃,希望通过短视频扩大影响,这也符合《著作权法》的精神。但是,用什么方式把这两种基于自愿和不自愿的情况区分开来,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  当然,短视频的版权治理,还是非常需要的。我认为,打击侵权盗版,关键是要区分不同情况,重点打击未经授权使用具有独创性和智力成果作品的行为,重点打击以牟利为目的团伙性侵权行为,达到刑事 门槛 的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大量的民事纠纷,要采取诉讼与调解两种方式。对平台来说,要负起责任,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最大限度过滤、删除侵权内容。  从版权治理主体上来说,版权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各有优势。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版权行政部门在版权领域中将发挥重要主导性的作用,特别是版权的创造、运用与管理方面,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在司法领域中,应当逐步过渡到以司法为主导。现在版权治理环境与十几年前相比,已是天壤之别。但是由于技术的发展,对于新型的版权问题应当高度重视,特别要重视和打击利用新技术进行侵权盗版并以牟利为目的的团伙,达到刑事门槛的,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我认为,短视频治理应该治理到要害上。另外,版权治理也要考量效能,现在的司法行政队伍和平台的审核队伍都很庞大,如果通过法律对相关版权问题进行更好界定,既会有利于作品传播,也会大大降低社会成本。  (作者系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关于短视频版权治理的几点思考
阎晓宏:关于短视频版权治理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短视频行业蓬勃发展,成为互联网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短视频版权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给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了挑战。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短视频版权治理的相关问题。 一、短视频的特点和版权保护的重要性 短视频具有时长短、内容丰富、传播迅速等特点,吸引了大量用户。然而,由于其制作门槛低、侵权成本低等原因,短视频侵权现象频发,严重损害了版权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短视频版权,不仅关乎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也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短视频版权治理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短视频版权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为版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短视频平台和版权方也加强了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侵权行为。然而,短视频侵权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原因主要包括:侵权成本低、技术手段复杂、监管难度大等。 三、加强短视频版权治理的建议 为了有效解决短视频版权问题,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版权治理。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短视频的版权归属、侵权认定标准和赔偿数额等,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提高技术手段。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短视频的版权保护,提高侵权监测和防范能力。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短视频平台的监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版权管理制度。 四是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引导用户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是推动行业自律。短视频行业要加强自律,建立健全版权保护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四、结语 短视频版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只有加强版权治理,才能促进短视频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多优质的短视频内容。抖音直播版权申请入口音乐版权注册手机壳设计版权注册浙江美术作品版权登记版权费用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