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音著协等3家协会签署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备忘录——谱写著作权集体管理 合奏曲 著作权集体管理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6月8日,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和中国澳门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高峰论坛在深圳举办,会上3家协会签署了《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同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还与中国澳门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协会签署了《横琴地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合作备忘录》,保障音乐作品在合作区内合规使用。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著作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3家协会分别开展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实践,为完善著作权法治、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音乐作品广泛传播、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增进版权国际交流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在会上表示。 提供版权保障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桥梁,一方面帮助著作权人对接作品使用市场,另一方面帮助作品的使用者寻找到需求作品并完成版权追溯。如今,越来越多的音乐人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了丰厚的创作回报。 李峻一是中国澳门著名作曲人、填词人,曾创作了《烂泥》《电灯胆》《孤儿仔》等知名音乐作品,他也于多年前就加入了中国澳门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协会。在他看来,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益处多多,比如集体管理组织能够帮助他收取版税。 关于播放率、演唱会的入座人数等,协会有统一的计算方法,将收入公平地分给不同的会员。 李峻一表示。 对于李峻一的观点,韦启良表示赞同。韦启良是中国香港电影配乐人,被称为 香港配乐大师 ,1994年,他凭借《诱僧》获中国香港电影金像奖及中国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电影配乐奖。韦启良很早就加入了中国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他认为,协会能很好地管理他的作品,定期分配版税。他希望有更多的作曲人加入协会,更多的人获得协会的保护。曾创作《画心》等知名音乐作品的中国香港音乐人陈少琪也表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帮助他管理作品、收取版税、开展维权等,有力保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刘沁创作了《我明白》《你快回来》等作品,她很早就加入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她认为,将自己的作品交给协会管理,音乐人能够安心创作,生产更多的精品。 集体管理组织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在加强交流。此次3家协会签署合作协议,将在版权宣传、教育培训,激励创作、培养人才,产业合作、规范秩序,信息共享、许可联动,打击侵权、维权协作,促进传播、对话国际等6个方面展开密切合作。比如在信息共享、许可联动方面,彼此共享演出等形式的音乐作品使用信息,在音乐著作权许可方面加强相互支持和联动。特别是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澳门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协会之间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合作区内音乐创作者个体难以行使的著作权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打造该区域内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的高效模式,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的行业、产业依法合规使用音乐作品,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3家协会达成合作,中国香港演出业协会主席许冰心和宋城演艺公司副总裁赵雪璎、深圳市烹饪协会会长刘永忠都非常看好合作前景,同时就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激励音乐创作和助力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 应对创作挑战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断完善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 北京大学教授张平表示,此次3家协会达成合作,有利于构建良好的音乐版权生态。与此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创作又有了新的变化,很多词曲都由机器人创作。基于此,她提出:机器人写作需要集体管理机构吗? 对于这一问题,中国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主席陈永华深有感触。陈永华表示,如今,越来越多的机器人能够填词谱曲。在这种情况下,协会是否要代替机器人收取版税?收的版税交给谁?是交给机器人的开发者还是交给其他什么人? 希望这些问题能很快有答案,因为这种新情况不久就要出现。 陈永华表示。 对于这些问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朱严政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兼总干事刘平表示,3家协会将充分发挥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音乐创作者与音乐使用者之间桥梁和纽带的重要作用,释放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巨大的社会效能,推动音乐版权要素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助力产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对于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王志成表示,3家协会要把服务权利人和使用者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广泛联系各相关利益方,根据市场和技术发展与时俱进,做好服务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集体管理组织的社会责任,维护好中国特色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同时要平衡好权利人之间、使用者之间以及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在推动完善制度、促进发展和深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提升服务水准,解决创作难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大有可为。
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京签署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版权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今后 3 家协会将在版权许可、法律事务、作品推广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推动版权集体管理事业的发展。
此次合作是版权集体管理领域的一次重要举措,将有助于提高版权管理效率,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备忘录的签署也为其他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树立了榜样,将推动整个版权集体管理行业的合作与发展。北京ip形象版权登记湖北图案版权申请江苏oc作品版权申请版权登记怎么收费版权登记在哪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