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行业观察:厘清新业态版权问题,探寻解法干货
2024-10-15

新技术为内容产业带来了新的生产方式,但同时也带来了版权新问题和司法新挑战。在2023年度中国十大文化法、传媒法与文娱法事例中,多起版权案件上榜。这些典型案件反映出时下最受关注的版权热点,同时也体现出版权界对于这些热点问题的积极探索。  重视新业态带来的版权新问题  在2023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中,《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观察到多个涉及新业态的版权案件。  在魔珐公司诉杭州某网络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原告打造了超写实虚拟数字人Ada,被告发布的被诉侵权视频中使用魔珐公司发布的虚拟数字人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替换有关标识,在整体视频上添加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法院裁定被告侵害了魔珐公司涉案视听作品、美术作品、录像制品及表演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顾若平分析,该案首次在司法实践中对虚拟数字人本身是否享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权利作出了积极回应和评价,判决对虚拟数字人的 中之人 的表演通过邻接权的形式提供了保护,在探讨虚拟数字人在现有《著作权法》框架下的权利界定问题的同时,也强调了虚拟数字人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价值保护的重要性,对推动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案主审法官——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二庭法官张翀谈道,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的虚拟数字人,在相关产业中创造了巨大的价值,与之相关的场景化的应用和新的商业模式也在快速发展。希望能通过司法实践积极回应人工智能时代司法保护的新需求,发挥司法裁判的社会治理职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备受关注的首例涉 AI生成图片 侵权案,让本就火热的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构成作品以及权利归属问题更受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传播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彭桂兵在点评中说,人工智能软件客观上是使用者的 工具 ,但是软件背后存在着巨大的商业利益,需要正确处理人工智能研发者、使用者和人工智能软件本身的关系,解决好利益保护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结构性平衡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朱阁提到,《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鼓励创作和传播。在一定条件下,给予AI生成内容作品的身份,是为了激励大家用新工具进行创作。在实际生产中,不少内容创作机构已经在使用AI创作,如果一味对AI生成内容不保护,可能让生产者不敢披露内容为AI生成,这会损害公众的知情权,也不利于新兴产业的发展。  新现象、新问题未必需要 新规则   游戏规则算不算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表达?算法推荐平台责任如何判定?入选2023年度中国十大文娱法事例的两则案件为以上问题提供了参考。  2023年5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对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删除或修改《三国志战略版》在案涉79项游戏规则中利用的构成《率土之滨》独创性表达的内容,修改这些规则相互联系和作用形成的游戏机制,并赔偿网易雷火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0万元。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民商与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王晋在点评此案时分析,法院认定电子游戏可以被认定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电子游戏规则以及规则之间的联系所构成的游戏机制,在具有独创性时,应当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表达,明确认定游戏规则的具体设计受法律保护。该案判决对原创者进行了保护,为原创游戏的***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对于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注意到,另一则入选案例——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上海某公司等侵害《圆桌派》相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二审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侵权音频并不属于可以明显感知的侵权信息,音频平台公司不构成帮助侵权。二审法院强调,算法推荐区别于人工推荐,不能因算法推荐技术的使用而当然推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管理能力的提高,进而要求对所有推荐内容主动采取防范侵权的措施。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文杰在点评中说,本案判决正面讨论了算法推荐服务适用责任避风港规则的可能性问题,判断算法推荐服务商是否承担帮助侵权责任,须回到 明知应知 认定轨道上来,亦即考察向用户推荐特定内容之时,服务商是否已经知道或有理由知道该内容侵害版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建议,法律人面对新现象,应当透过现象去发现和捕捉问题的本质,优先寻找与之匹配的现有规则去尝试解决当前的问题。  图书、电影版权保护仍面临挑战  在入选案件中,不乏涉及相对 传统 作品的著作权案件。在首次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十大文化法事例中,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权属、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榜上有名。在此案中,原告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享有图书《人世间》的专有出版权,被告在淘宝平台销售盗版图书,而且宣称其所销售的侵权商品由出版社直接供货。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发行侵权图书,侵害了原告对涉案图书享有的著作权,而且被告在其销售图书的页面中使用 出版社直接供货,正版保证 的描述,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5.5万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万红玉说,图书被侵权盗版一直是困扰出版社的一大难题,而且随着电商的发展、新媒体的出现,图书销售渠道日益多元化,侵权盗版呈现出形式多样化、手段隐蔽化和分工专业化的趋势,出版机构的***难度也在不断升级。畅销书、绘本、教材教辅、工具书、职业培训教材等书籍是被侵权盗版的重灾区。  另一个案件——燕城十月公司诉上海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等《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电影衍生品授权纠纷案,则为影视作品版权方完善授权机制提了醒。在此案中,被告未经许可将涉案动画形象印制在其生产的男士化妆品上,且使用其中 孙悟空 江流儿 人形混沌 动画形象制作了广告宣传片。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影视与娱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董媛媛在点评时分析,在该案中,电影衍生开发的权利经历了较为复杂的授权链条,并且权利链条上的各方在先后协议中对于电影著作权的归属、授权范围等的约定存在出入,最终导致衍生品开发方超过实际授权范围使用了涉案作品。案件对于电影衍生开发中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明晰授权链条等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害著作权案则入选了2023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作为 同人作品第一案 ,该案历时数年,且经历改判。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二审法院则进行了改判,认为被诉侵权行为分别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刘文杰说,在法律层面,本案延伸了关于《著作权法》 思想与表达 二分法的讨论,对于文化产业而言,本案也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他提醒,同人创作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化形态,具有产生新的精神成果的特征,在反对打着同人文名目抄袭、剽窃的同时,也要注意防止以贯彻 思想与表达 二分法名义完全剥夺同人文的创作空间。商标注册全包299元浙江字体版权登记作品版权登记证书版权行业观察|厘清新业态中版权问题新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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