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标注册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前期已设立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基础上,在全国新增 11 家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现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共设立 494 家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广泛分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形成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标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商标注册申请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