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本田 4S 店建筑作品侵权案终审判决,侵权方败诉
2024-10-31
2004年,武汉新建业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新建业公司)与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受本田公司)签订了设计合同书,约定由其接受该公司的委托,进行东风本田4S店的形象设计和建筑结构设计。该合同对所涉建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并未进行约定,由此引发了著作权纠纷。因认为本田公司等擅自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CAD图(即建筑施工图)和效果图建设东风本田4S店,武汉新建业公司将本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原判,法院驳回武汉新建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般而言,建筑物的形成,首先需要绘制一系列建筑设计图,然后根据设计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