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不应对消费者原创内容采取“拿来主义”,简洁明了,直接呈现内容。
2024-10-18
2022年8月,中消协点评消费者反映强烈的10大网络购物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其中之一是关于平台侵犯消费者知识产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消费者购物产生的消费评价等信息属于消费者的创作内容,平台单方面剥夺消费者享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强制取得排他使用和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权利。 近日,媒体调查发现,相关条款目前仍然广泛存在于网购、社交、视频等各大网络平台的 用户服务协议 中。 网络时代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便捷的评价路径、更广阔的创作平台,同时,消费者的原创内容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权属争议。消费者上传到购物、社交、视频平台的购物评价、种草笔记、使用心得、原创视频等大量创作内容是否具有知识产权属性?其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