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裁定: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物不具备版权登记资格,勿需多言,直接呈现内容。
2024-10-20
近日,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贝丽尔·豪厄尔对斯蒂芬·泰勒诉希拉·珀尔穆特与美国版权局一案,正式下达了判决意见书。此前,泰勒就一件完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内容向美国版权局申请登记版权。美国版权局驳回了其申请。现在,法院作出了支持美国版权局拒绝登记作品的决定。原告在申请中披露,系争图像是名为 Creativity Machine 的人工智能系统生成的结果。 美国版权局坚持裁决合理 豪厄尔在判决意见书中写道: 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的基本要求。 泰勒的律师瑞安·阿博特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表示: 我们不同意地区法院的裁决。公众是版权法的主要受益者,无论新作品是如何创作的,只要有促进